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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务实政策鼓励经营户转为企业

〔本报消息〕继续落实党十二届五中全会关于发展私营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的重要动力之一的第10号《决议》行动计划,获政府于2023年3月31日颁行。其中,政府责成计划与投资部对各经营户拟定法律框架,旨在鼓励并创造有利条件让他们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运营效果和制定推动经营户转为企业的机制与政策。
许多经营户不热衷于转为企业。
许多经营户不热衷于转为企业。

  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地位,发展市场是任何一名商人梦寐以求的目标。但在我国,大部分经营户均喜欢站在原位“不动”。此歪理不是全无理由。各经营户之所以不想晋升企业,是为了逃避缴税义务,不与劳工签署合同,尽量减少劳动安全与社保费用。因此,为鼓励各经营户转为企业,不必制定过多政策,而重要是优惠政策必须务实与有用。

据越南中小企业协会的统计显示,我国有逾350万户获签发税务编号和逾200万个小型生产户。约550万经营户的财产总值逾655万亿元,正创造高达2200万亿元营收额,缴纳12万3620亿元税款,为近800万人次解决就业机会。每年,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对国内生产总值(GDP)作出高达31%贡献,比国有企业和FDI企业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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