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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法》修订草案删除公寓有限期所有权建议

越南建设部表示,在吸纳专家、企业和民众意见后,已将公寓有限期所有权建议从《住房法》修订草案中删除。

建设部告知,在制定法律草案过程中,该部收到专家、企业社群及民众的大量意见。目前,公寓有限期所有权建议已不再列入《住房法》修订草案内容。

该草案将继续按进度进行研究、修订,并上呈各级权力机关审定。

河内一处公寓楼。图:光福
河内一处公寓楼。图:光福

2023年《住房法》未对公寓所有期限,仅根据设计卷宗及实际质量鉴定结果对公寓使用年限作出规定。

此前,《住房法》修订草案曾规定,省级人委会负责在公寓楼使用期限届满、或未届满但已损坏、无法确保使用者安全时,对公寓楼进行质量鉴定评估。若不再延长使用期限,公寓楼将依法予以拆除。

届时,公寓业主可通过共同出资的方式,继续使用土地并自行改造、重建公寓。另一种方案是,所有者将土地移交给国家,以责成开发商重建,按照公寓共有面积比例获得附有公寓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

对于提出上述建议的依据,建设部认为,公寓属于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老化、损坏的工程类型。补充公寓所有权的规定,旨在逐步改变民众将公寓视为“长期”、“永久”财产的认知。

然而,该建议收到了许多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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