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阮文台
别名:阮越兴
出生日期:1969年5月6日
• 籍贯:兴安省
• 国籍:越南
• 住址:德国
• 组织职务:恐怖组织“越南新政”(Việt Tân)“中央委员”
2007年,阮文台因犯“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罪”,依据1999年《刑法》第88条,被河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管制4年。
2018年,阮文台因犯“从事推翻人民政权罪”,依据《刑法》第109条,被河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管制5年。此后,其刑罚执行被暂缓,并出境前往德国。
2025年12月5日,公安部安全调查机关依据《刑法》第117条,就阮文台涉嫌“制作、储存、传播或宣传旨在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的信息、资料、物品罪”发布通缉令。
2025年12月31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对阮文台进行缺席审判,并依据《刑法》第117条,以“制作、储存、传播或宣传旨在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家的信息、资料、物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管制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