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日的司机、嫌疑人乔国雅则被提议起诉涉嫌“非法买卖毒品”罪名。其余7名嫌疑人分别被提议起诉涉嫌“非法储存毒品”、“组织非法使用毒品”罪名。
根据调查结论,乔国雅向陈忠孝购买冰毒用于自用并转售给多人,其中包括丁龙日、阮明日、刘善发、陈国济和邓海洋。
调查机关确定,龙日、阮明日和杜廷江曾于2026年3月23日和26日两次在龙日的卧室共同吸用冰毒。
第一次是在3月23日晚上9时左右,龙日办完事回家后,向乔国雅购买了价值50万元的冰毒。龙日付给乔国雅100万元,其中包括买毒品钱和50万元的代驾劳务费。随后,龙日与杜廷江、阮明日共同使用了这批毒品。
第二次是在3月26日晚上9时30分左右,龙日向一名叫阿德(身份未详)的人购买了一包价值100万元的冰毒,随后在卧室内与阮明日、杜廷江共同使用。
根据调查结论,龙日提供毒品和场地,阮明日准备吸毒工具,杜廷江直接准备毒品供全组人吸用。3月26日使用后剩余的毒品由龙日交由杜廷江保管。
3月28日,公安力量进行检查并从胡志明市新造坊芳英旅馆201房间查获0.6040克甲基苯丙胺(冰毒)的赃物。调查机关确定,这是龙日交给杜廷江保管以备继续使用的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