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2025年全国宣教与民运工作总结会议并部署2026年任务 胡志明市与日本及中国各地、企业加强合作 越南政府总理指示执行促进经济增长任务 “千年铭记文学巨匠阮攸”主题展览展出1866年出版的最古喃字版《金云翘传》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探望并向天主教模范个人祝贺圣诞节 胡志明市大学生2026年春节假期为3至4周 范明政总理会见日本栃木县知事 范明政总理会见日本栃木县知事 苏林总书记:优抚政策必须足额及时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拖延 政府总理范明政:周密筹备开工、落成234个工程项目 免学费但学校又“连结”收取数百万元的情况何时了?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与东和坊选民接触

准予使用其他财产结算到期债券资金和利息

〔本报消息〕政府日前已颁行2023年第8号《议定》,以修订、补充与终止实施关于在国内市场出售与交易个别企业债券及向国际市场出售企业债券的各项《议定》若干条文。上述《议定》自签发日生效。
准予使用其他财产结算到期债券资金和利息

据此,政府2023年第8号《议定》将修订、补充许多关于债券发行企业责任的新亮点。具体是,按政府2020年第153号《议定》第34条第3款对在国内市场出售与交易个别企业债券及向国际市场出售企业债券的规定,债券发行企业有责任:充分、准时结算债券的资金、利息直到期满,并须按照债券的条件与条款而向债券所有者落实各附带权限(若有)。除了上述规定,第8号《议定》补充如下规定:对于国内市场出售的债券,发行企业一旦无法充分与准时按照已公布的发行方案通过越盾向投资商结算本金债务与债券利息的场合,按照该《议定》第17条规定,企业可以与债券所有者谈判,以通过其他财产结算已到期的债券资金和利息。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