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主席阮氏金銀在會上致詞時表示,去年,黨委、黨組織和各級檢查委員會的監督、檢查和實施紀律處分工作取得積極轉變,更主動、有重點和重心展開,集中於易發生違規、腐敗的對象、領域和敏感的地方,以及幹部、黨員和人民關注的迫切問題;查明多項違規並作出結論,已決定或建議嚴明、正確和及時對多個組織、個人的違規行為實施紀律處分。
國會主席阮氏金銀強調,有關幹部、組織工作須集中全面檢查,特別是各級黨部代表大會的人事準備;注重監督、檢查已有很多反映、檢舉和貪腐表現的幹部;各級領導、管理幹部與獲規劃為領導、管理崗位的幹部。加強監督、檢查以揭發和及時處理濫用和利用職權,在幹部工作作出違規行為或助長疏通職務、權限;堅決處理幹部工作中的違規決定,同時從嚴懲處對幹部工作的違規組織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