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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多层多单位住房管理

〔本报消息〕继续第十五届国会第六次会议议程,昨(26)日下午,国会在会场讨论关于《住房法》(修订)草案。
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在会议上发言。(图:周宇)
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在会议上发言。(图:周宇)

  会上,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黄青松已阐释关于《住房法》(修订)草案、听取与整理《报告》。关于该法律第57条文的开发个人的多层、多单位住房问题,不少意见提议须更严格规定关于个人的多层、多单位住房的使用、管理与开发事宜。

  采纳国会代表的意见和政府的意见,国会常务委员会提议重新严格整理第57条文,具体是:对于个人的多层、多单位住房,若设有从两层以上和规模为20单位以下,一旦出租就必须满足建设部长的建设标准各项规定要求;须设有消防设计与审批决定,按照消防法律规定,落实关于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对于个人兴建两层以上楼房出售、出租购买场合,以及兴建从两层以上而规模为20单位以上住房出租场合,均须制定投资项目方案,并须满足成为住房投建项目投资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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