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主席武文明在致闭幕词时表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各项内容时秉持谨慎、负责的精神,确保按照法律规定,紧贴实践要求,并能够立即开展。
特别是,本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颁布法律规范文本以组织实施《都市发展法》的若干内容规定《决议》。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主席评价,这是具有基础性意义的内容,为胡志明市主动开展今后属于市人民议会权限的体制、机制与政策制定任务奠定基础。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主席武文明强调:国会通过《都市发展法》是对胡志明市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一个里程碑。该法律不仅进一步完善都市管理和发展工作的法理走廊,也创造了具有战略性、长期性的体制杠杆,有助于疏通瓶颈,更有效地动员和开发土地、财政、投资、科技等资源,为胡志明市强劲、可持续发展开辟新的空间与动力。
他指出,该法律获得通过只是起点,重要的是及时、同步、依法并符合胡志明市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因此,武文明主席建议胡志明市人委会加紧全面复查法律内容,责成地方作出规定或予以具体化;明确各项政策、主持机关、制定进度以及上呈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审议、决定的时间。原则是须在体制建设上主动先行一步,不留法律空白,不能让体制滞后拖慢发展机遇;同时,不能一味追求进度而忽视政策质量、同步性及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