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继承立宪遗产 建设繁荣、文明、幸福的国家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永隆省民族大团结日暨越南文化日庆祝活动 越南外交部长黎怀忠出席澜湄合作第十一次外长会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河内市党委党龄徽章颁发仪式 党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完善岗位设置 实行干部KPI考核 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明确可延长行政处罚时效的领域 党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老挝国会主席宋赛·西潘敦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会主席及其夫人欢迎仪式 胡志明市与美国推动多领域合作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2026年太原国际茶叶节开幕式

北宁与和平3名省委委员及原委员被开除党籍

〔本报消息〕党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今(7)日在党中央办事处主持了党中央书记处的会议,以审议并分别对北宁省省委委员、省资源与环境厅党委书记、该厅厅长、该省慈山市市委原副书记、该市人委会原主席阮春清;北宁省省委原委员、省财政厅党委原书记、该厅原厅长阮文海;和平省省委原委员、该省梅州县县委原书记、副书记、该县人委会原主席何功体等实施纪律处分。在审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提议之后,党中央书记处认为:

阮春清、阮文海、何功体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蜕化、腐贩;违反有关党员不得做事情、率先垂范责任规定,在土地、财产使用与管理方面违反了党的规定、国家的法律,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令社会极为不满,对党组织与国家管理机关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违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与原因;按照党对违规党员实施纪律处分的规定,党中央书记处决定对阮春清、阮文海、何功体同志以开除党籍形式实施纪律处分。

据此,提议各职能机关同步、及时如党纪律处分般对上述个人实施行政纪律处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