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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

咖啡店的故事

我在咖啡店喝著咖啡,邊開始閱讀一封電郵的時候,忽然想到很多年前讀過的一篇小說。
(示意圖:互聯網)
(示意圖:互聯網)
那篇可以算是書信體的小說,由10封信件組成,都是同一個女子寫的,收信人是她的男友,或者前男友;從第一封信中,讀者知道寫信的人是風塵女子,因為不想影響男子的大好前程,忍痛分手,離他遠去(老掉牙的情節,因為這是將近一個世紀前的小說),但之後每年的同一天他都繼續收到她的來信,一直讀到最後一封信,讀者才知道:女主人公在10年前已經患絕症去世了(當時的絕症是肺結核),這10封信是她在10年前預先寫定,然後托人每年在同一天寄出。之所以要這麼做,是她希望在她死後,仍然提醒男友她的存在,確保他在往後的10年都不會忘記她。

這個小說因為是很多年前看過的,有的細節已經不很清楚了,只記得我當時讀完後的感想是:小說畢竟把事情浪漫化了,這樣的構想放到現實生活中來,要托別人在自己死後的10年,每一年在同一天把信寄出,未必會那麼容易,不是嗎?更不用說還有其他不可知的因素。

10年是一段不短的時間,什麼都有可能發生,不是寫信的人可以預先知道的,就像兩三年前,誰能預見會有這樣一場大規模的流行病出現,無遠弗屆的席捲全球?如果寫信的人在疫情發生前死去,而她的男友在之後幾年收到她的信,內容卻無一字提及這場世紀大疫,他不會覺得奇怪嗎?何況誰能保證替他寄信的人能一直安全無恙?如果這個人在寄出最後一封信之前有什麼不測,她男友豈非就永遠不會知道真相了?

但現在我才知道:10年,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樣漫長。

這是我今天吃過早點後,邊嚼著口香糖邊划手機時無意發現的。手機跳出一則訊息:有人對已去世的某歌星表示悼念,說今天是她的10週年忌辰--我驚訝得幾乎把口香糖吞了下去,10年?這麼快?是弄錯了吧?

我還清楚記得聽到那位歌星去世時的錯愕,因為她年紀並不太大,雖已退出歌壇多年,以現代人的平均壽命,應該還有一二十年可活,所以她的去世是有點意外的。

10年前,我就在這家咖啡店裡,也是從網上看到她病逝的消息。因為是過氣的歌星,死訊發佈時已經是一個星期後了。

“XXX死了。”我說。

“誰?”坐我對面的是當時我的女友。

我重覆一次,加上一句“唱歌的”,她才“哦”地將名字和她唱的歌聯繫起來:“你喜歡她的歌?”

我聳聳肩:“我媽喜歡她,以前有很多她的卡帶。”

“什麼病?”

“癌。”

她幽幽地嘆了口氣。那好像是我和她最後一次一起喝咖啡,甚至可能是最後一次見她,我也記不清了,我覺得她似乎是對我有點意思的,這樣無疾而終,我也有點不解,不過之後她時不時還發個電郵來,聊點日常近況什麼的,我心情好就回她幾個字,順便報告一點自己的生活動態,不過光是這樣電子郵件的交流對感情發展絲毫沒有幫助,所以漸漸地我也懶得回應了。

不知不覺的,竟然也就10年過去了,彷彿只是一晃眼的工夫。

“人生能有幾個10年?”這是一部通俗電視劇裡的對白,當年可是人人朗朗上口的“金句”,我對這些所謂金句真是倒盡了胃口,它們像一片片口香糖,隨電視劇附送的促銷品,在劇集播映的期間供人們咀嚼,每天我都會聽到不下10來句,但當電視劇播完後,它們也就像嚼完了的口香糖一樣,被隨口吐得一地都是,人們轉頭又去咀嚼隨下一部劇集送來的口香糖了。“人生能有幾個10年?”這金句流行的年代也不止10年前了吧?現在還有誰在嚼這片口香糖呢?

我吐掉已味同嚼蠟的口香糖,上網搜了一下歌星的死亡年份,沒錯,她是10年前病逝的,但我仍然無法釋懷,10年耶,怎會那麼快呢?有人說過,動盪不安的日子會令人覺得度日如年,相反地,平靜暢順的生活則感覺上會好像一下子就過去了,也不用援引愛因斯坦相對論什麼的,我們都知道的確是那樣沒錯,但平靜的生活並不一定就是好事,它可以說是安定、沒有動亂,也可以是一成不變、沉悶無趣,每一天都只是前一天的重覆,更可以理解為渾渾噩噩、虛度時光。我過去風平浪靜的10年又是怎麼樣的呢?

朝九晚五、上班下班、偶爾交個女朋友、假期到外地旅遊……,沒有什麼值得大書特書的經歷,有些人看來也會覺得太沉悶吧?

不管怎樣,我忽然有點懷念以前的時光,便回到這家咖啡店來坐坐,才發覺原來這家店也已經開了至少10年了,看起來沒什麼改變,老闆好像還是當年那個,臉上自然也不免出現了歲月的痕跡。風平浪靜的10年對做生意的人來說,應該不是壞事吧?

我喝著咖啡,邊掏出手機,發現時不時發個電郵來的前女友,前兩天又發來了一封,我都還沒有時間看,這時順手點擊打開,才看第一句,我就呆住了:

“這是我寫給你的最後一封信了。這10年來,每年這個時候你都會收到我的電郵……”

我馬上想起那篇名為《十年》的小說,這不就是小說裡的情節嗎?患了絕症的女主人公預先寫好10封信,然後托人每年寄出一封……,我打心底冒起一陣寒意,難道她在10年前已經……?我想起那次提到因癌症去世的歌星,她嘆了一口氣,是不是她知道自己剩下的日子不多,便趁這個機會和我分手,其實是孤獨地度過生命中的最後幾個月,期間寫下這10封信,托某個閨蜜每年從她的帳號定時寄出,我記得曾經跟她提起過這篇小說,所以她完全有可能使用了故事中相同的手法,只是傳統的信件改成了電郵--她上一封信確是有提到新冠疫情,但因為是電郵,並不存在手寫筆跡的問題,代她發電郵的閨蜜很容易就能把這些訊息加上去,而且正因為我曾跟她討論過這篇小說,指出在現實中不易實行的種種細節,她便針對這些問題做了修正,提醒閨蜜在發信前添加一些內容,讓信讀起來更像是最近才寫的。

我喝一口涼了的咖啡,繼續讀下去:

“……是的,我正是模仿你說過的那篇小說的情節,和你分手後,每隔一段時間發出一封電郵,提醒你我的存在,至少在10 年之內都不會忘了我。

“然而和小說情節不同,我並沒有患上絕症,我只是對你絕望了。你應該已看得出來,我對你用情甚深,但我也知道,你只不過視我為普通朋友,經過深思之後,我決定忍痛和你分手,可是我也像小說中的女主人公一樣,不想你太快就忘了我,所以每隔一段時間,我就發個電郵給你,你回不回覆都不要緊,只要你在看我的信時想起我,這樣就夠了。”

原來不是患上絕症,我這才安心了一點,但話說回來,即使她患了絕症,我又有什麼好不安的呢?她說得對,我只當她是普通朋友,是一個多年不見、偶爾有電郵來往的朋友,這和她的健康狀況沒有關係,我不會因為她去世而內疚,也不會因為知道她沒死,就要找到她、就要補償什麼,可是……

我真的不想找到她嗎?

我又怎麼知道她說的是真的呢?她有可能確是患了絕症、已經在多年前去世了,只是要我安心,要我以為她還在世界哪個角落活得好好的,才會那樣說,但不管怎樣,就算我寫信給她,多半也是得不到回音的,我讀著電郵的最後一行:

“……你現在可以忘掉我了,但我會記得你,直到我生命的最後一天。”

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天……

如果這是她10年前寫的,那一天早已過去了。

我還是寧可相信她還活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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