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千份申請書
各家銀行、財務公司告知,自去年3月至今,連續收到個人債務人建議延長還債期限、減免利率的數千份申請書。初步計算,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客戶總數中,有三分之一是個人債務。原因是失業或收入減少導致失去收入源。
越南國家銀行經濟行業信貸司司長阮俊英在2021年展開銀行行業任務的發佈會上告知,按國家銀行第1號《通知》,各金融機構已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約27萬客戶延長還債期限,債務總額達355萬億元。此外,約有59萬客戶獲減免利率,債務總額逾1000萬億元。
自去年1月23日至今,各金融機構也為39萬新客戶提供低利率優惠貸款,與疫情發生前相比,利率僅自0.5至2.5%,累計營收總額近2300萬億元。雖然各家銀行、財務公司已努力輔助客戶,但目前申請債務重組、延長還債期限的人數仍大增,同時有不少場合,客戶不滿足輔助條件仍遞交申請書,導致浪費時間和資源。
哪些場合獲延期、暫緩還債?
各專家認為,在向金融機構提交申請書之前,債務者須詳細了解哪些場合可以債務重組、減免利率,否則申請書就不獲審批。故此,為避免浪費時間和金錢,債務者須掌握每家銀行、尤其是國家銀行關於修改金融機構、外國銀行分行實行債務重組、延長債務償還期限、減免利率、保持債務組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客戶提供輔助的第3號《通知》(第1號《通知》修改補充)。具體是,第3號《通知》規定重組債務、延長還債期限的場合須滿足以下條件:貸款、金融租用活動產生於2020 年6月10日之前;自2020年1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產生償還本金或還債義務。同時,客戶要證明因受新冠疫情的影響,自己沒有能力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債。《通知》也註明,客戶務必提交建議重組債務申請書,並獲得金融機構評價在債務重組後,有能力如期償還本金和利息。
此外,視每客戶受新冠疫情影響程度不同而享有符合的優惠。自享優惠之日起,調整還款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對於減免利率場合,金融機構按內部規定解決。據此,自2020年6月10日起衍生貸款和在2020年1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產生償還本金或利息的債務人將獲審議減免利率。同時,須滿足的條件是因受新冠疫情影響導致收入、營收減少、沒有能力如期償還本金和利息。除了掌握第3號《通知》減免利率政策之外,債務人須直接與金融機構配合以獲提供指引,依法和權力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