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收費工作按照規定落實,越南陸路總局已對BOT陸路收費站的收費活動展開監察,包括:北寧省18號國道譜萊、富壽省三農、太平省太河橋、海防市10號國道仙玖、途經德農與達樂省38號和14號國道(胡志明路)、迪廟橋、古羶橋、美利橋與平順省1號國道收費站。監察團成員包括陸路管理局領導、陸路總局代表、設有BOT收費站的各省稅務局、公安部經濟安寧局和經濟警察局。
至於26個項目營收比合同銳減,導致商業股份銀行發生呆賬安全隱患的情況,越南陸路總局表示,交通運輸部已指導研究並按照政府總理的指導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