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天涯淪落人,於是,祖母便把房屋騰出一半空間,安放了成10個小床位,來收容這些苦難的姐妹。不講租金,有飯大家吃。像是一個難民收容所般。如果說,胡志明市第三郡新生活茶樓是昔年收容從“唐山”來難民的其中一個落腳點,那麼,我祖母的家可說是分支的小落腳點。祖母收容的人,全都是女性,她們有個共通點就是誠實、勤勞。當找到工作,有收入,便會主動奉獻;有的未找到工作,便會幫忙做一些家務。雖然生活艱苦,大家相處十分融洽,從未見過有嘈吵之事發生,像是同自己親人一般生活。那時的人,是那麼善良和友愛!
直至上世紀50年代,筆者在孩提時亦感到家裡很是熱鬧,時常有人進進出出。還記得,一位蘇姑,另一位張姑,去了第三郡別墅區同法國人打工,當時我們叫作“打鬼工”。每星期日休假,便回我家住一晚。憑著兩位的勤奮,好學精神,很快便懂得說一般日常的法語,做家務煮食、衛生、清潔,井井有條,甚得法國人信任。50年代末,當法國撤出越南南方時,也一併擔保蘇姑和張姑過法國定居,之後,音訊全無。
我祖母於50年代末辭世,享年不到60歲。自此,我父母秉承祖母遺願,繼續對那些苦難的姐妹伸出援手。其中,有一位姓曾,名叫群的女人,患有哮喘病,我們大小都叫她為阿姐,身體比較虛弱,但做家務卻很落力,可憐的是,每次哮喘病發作,她便走出馬路旁邊蹲下,咳喘個不停,十分痛苦。那時的環境艱難,醫學又不發達,哪有錢治療?曾群姐在我家待了多年後辭世。父母對曾群姐如同親人般,在家辦了喪事,移靈安葬在昔日的廣東義祠(現今為領兵昇住宅區),每年清明節,我家人都有去拜祭,直至執骨為止。我對父母的做法敬服有加,至於街坊鄰里的議論,認為我家替一個無依無靠,舉目無親的外人辦喪事,是前所未見。曾群姐泉下有知會感到安慰,而我家把這份愛傳遍了街區。
在我家棲身還有一位順姐和錦姑。其中順姐在我家住了一段時間,安定後才離去。至於錦姑是跟隨我家最久的一位婦人。她每天晨早挑擔到各條大街小巷收買廢物,回家路上她幫我家回一些菜餚,約上午10時許便回來,立即進廚房煮飯弄菜,約12時許開飯,大家一齊享用。錦姑是以工作換取飯吃和住宿,而她所收買 破舊賺取的錢是她的私房錢,我們從不 過問。
直至上世紀60年代中,我家從西貢搬遷往堤岸和平街市木屋區,房屋比前細小。錦姑依依不捨,含淚相送。大家一起生活了這麼多年,人畢竟是有感情的,老來的錦姑還有一位年老體弱的哥哥要照顧,她不能再跟隨我們,我們也很無奈的與她分手,此段緣份到此中斷,直至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