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国会代表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包括专职代表和非专职代表。其中,专职代表人数至少占国会代表总数的40%。胡志明市选出的国会代表人数为38人。
+ 少数民族候选人数由国会常委会根据国会民族委员会的建议拟定,以确保少数民族人士在国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中所占比例至少达到 18%。
+ 女性候选人数由国会常委会根据越南妇联会中央常务处的建议拟定,以确保女性在国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中所占比例至少达到 35%。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代表人数为125人。
各坊、乡、特区人民议会代表人数不超过30人(根据各单位人口规模而依法确定选民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