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31年任期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及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是国家的重大政治事件;此次选举在各级党部代表大会刚刚圆满结束的背景下举行;全党、全民、全军继续落实《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补充与发展版),并开展落实党“十四大”决议、2013年《宪法》(2025年修订与补充版)、《地方政府组织法》(修订版),以及按第十五届国会2025年第83号《法律》修订补充的第十三届国会2015年第85号《国会代表及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
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选举是人民在包括成立中央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内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中,体现意志、愿望和当家作主的权利的方式。 2026-2031年任期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及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在全国范围内同日举行,正值我国革新事业实施40周年并在各社会生活领域取得具有历史意义的巨大成就之际;同时积极开展政治体系的架构组织重组及精简工作。
特别的是,此次选举在各级党部代表大会刚刚结束期间举行,成功落实政治体系的架构重组及精简的革命和以“精简-强大-效能-效力-效果”精神来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以及胡志明市及全国在党领导下的40年革新历程中取得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巨大成就;胡志明市党部、政府和人民正努力奋斗,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把握顺利时机,克服困难、挑战,继续推动本市快速且永续发展;但同时也面临许多困难与挑战,特别是在中央及地方的架构组织重组的背景下。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利弊交织,敌对势力仍持续破坏我党和人民的革命事业。这一形势要求全党、全民、全军必须努力奋斗、团结一心、齐心协力、善用一切契机、顺利并超越困难及挑战,继续推动国家快速且永续发展。
在按2013年《宪法》(2025年修订与补充版)、2015年《国会组织法》(根据第十四届国会2020年第65号法律补充若干条款)、《地方政府组织法》(修订版)以及按第十五届国会2025年第83号《法律》修订补充的第十三届国会2015年第85号《国会代表及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等建设及完善民有、民治、民享的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之任务的背景下,这使新一届国会的组织与活动面临着更高的要求。
与党“十四大”并列,此次选举被我党、国会、政府及胡志明市市委、人民议会、人委会确定为2026年全党、全民及整个政治体系的核心政治任务;这是继续建设、巩固和完善民有、民治、民享的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的重要机会;是动员各阶层人民及深入开展民主生活以选出能够代表全国人民的优秀代表进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会,以及在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地方人民的代表。
具有重大意义的选举
是全民的盛大节日,实施深广的政治动员和民主生活,直接选出胜任的代表,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在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中体现人民的意愿。
是2026年国家和胡志明市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政治事件,有助胜利实现党“十四大”《决议》及第一届胡志明市党部大会《决议》,迈向建党100周年(2030年)纪念,致力于将胡志明市建设成为文明、现代、革新创新中心、充满活力、融入的都市,在国家工业化及现代化事业中为领先地方,处于东南亚领先地位,进入全球百强宜居城市和全球革新创新生态系统群,并步入高收入群体。
是体现越南社会主义制度的民主本质和深厚人民性,通过国会代表及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活动直接体现人民与国家之间的紧密关系。基于上述重大意义,选举必须以民主、平等、合法、安全、节俭的原则进行并真正成为全民的盛大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