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年初至今,國家主席陳大光已決定向102集體和126個人授予“人民武裝力量英雄”稱號;1409個人頒授“越南英雄母親”稱號;1327個有多名烈士的家庭頒授獨立勳章與1999名個人頒授各類抗戰勳章和徽章。本月初,國家主席已值“二‧二七”榮軍烈士節,向全國優撫家庭贈送禮物事宜簽署了第1079號《決定》。
國家主席陳大光要求各部委、團體和地方良好落實報恩答義運動,關照有功者與各烈士、榮軍家屬的生活;加強為有功者籌集“報恩答義與贈送情義存摺”基金;繼續改建和維修各項烈士銘恩的工程。各部委和地方動員社會化力量以給有功者家庭提供住房輔助,確保百分百有功者家庭生活水平相當或高於當地居民的平均水平,同時鼓勵各機關、單位和地方對“越南英雄母親”周全地關照物質與精神生活,並且認領奉養剛獲頒授“越南英雄母親”稱號的烈士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