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从事金融、银行、证券、保险、不动产、金属与铸造金属、矿产(不含煤炭开采)、焦炭、精炼石油与化工品。欲知详情查询上述《议定》附带的1号附录细则。特别消费税商品与劳务。查询上述《议定》附带的2号附录细则。资讯技术按照资讯技术法律。查询上述《议定》附带的3号附录细则。
属于上述《议定》附带的1、2、3号附录的商品与劳务,按《增值税法》规定并属非缴纳增值税对象或5%增值税对象,则按照《增值税法》规定落实,而不得削减增值税。至于增值税削减多少,上述《议定》明确指出,经营单位计算增值税按照扣除方法,凡上述规定商品和劳务获采用增值税8%。经营单位包括经营户和个体经营户计算增值税按照营收的百分比获减少20%方法的百分比,供计算开发票的商品和劳务的增值税按照上述规定获削减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