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是,每個教育機構、單位須成立至少一個新冠疫情安全小組,其中成員人數至少有3人。根據其單位的特殊規模,而人數可以增加。在結構方面,小組成員必須是在單位直接工作的勞動者,喜愛與了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有自願、以身作則的精神,在集體單位中具有威信。各教育單位首長有責任頒行成立新冠疫情安全小組的《決定》,其中具有以下具體任務:經常檢查、監督及動員其教育機構、單位嚴正落實5K要求;動員所有成員安裝Bluezone追蹤應用程式,並須經常啟動藍牙以讓該應用程式有效地運行,旨在及時警惕與新冠確診病例、疑似確診病例等接觸的危機,從而有助職能機關發現並快速追蹤有可能傳播新冠病毒的病人等。
市教育與培訓廳認為,在校園成立新冠疫情安全小組的目的是為了跟進和監察教育機構、單位裡所有成員的日常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