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上午,经过多日合议,安江省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原隆川市人委会3名前副主席及另外26名前干部,就“忽略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罪名作出宣判。
据此,审判委员会判处被告阮宝生和陶文玉各3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被告黄江山2年有期徒刑,同样缓期执行。上述3名被告均为原隆川市人委会副主席。
其余被告被判处1年不拘留改造至3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根据起诉书,2018年至2022年期间,V.V.T.(原隆川市区域建设投资项目管委会副主任、原隆川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副主任)利用职务之便,虚构回收土地补偿、辅助及安置卷宗,从中牟取私利。
具体是,T.伪造了5份安置卷宗,擅自起草将土地分配给其亲属的决定,剪贴、伪造隆川市人委会领导的签名,制作虚假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完成申请交地及签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相关手续。
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后,T.又将其转让给他人以牟取利益。职能机关将调查范围扩大至2010-2022年期间,查明T.共伪造了23份卷宗,其中19份已被违规签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并非安置对象。在其违法行为被揭发后,T.于2022年8月1日自杀身亡。
调查机关认定,3名被告阮宝生、陶文玉、黄江山——原隆川市人委会副主席——以及隶属于隆川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土地登记办公室、“一站式”窗口部门和隆川市区域建设投资项目管委会的26名前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卷宗的检查、审核不尽责任,导致土地被违规交付、土地使用权证书被签发给不符合安置条件的对象。
其中,被告阮宝生签署了16份卷宗,造成损失逾48亿9000万元;被告陶文玉签署了10份卷宗,造成损失逾35亿元;被告黄江山签署了1份卷宗,造成损失15亿3000万元。
此外,其他多名干部也被确定负有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从数亿元至数十亿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