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总局也劝喻各职能机关须加强开展并监察落实各项申报价格、明码标价与公开价格资讯措施。与此同时,呼吁各企业参加市场平抑计划,尤其是各特大规模的企业、知名企业、占市场份额较高企业和各供应链的统筹企业。特别是自7月1日基准薪上调时段,避免调整由国家管理的各项劳务,如:医疗劳务、教育劳务、生活用电等易于引起通货膨胀及影响各种商品和其他劳务价格随之上涨的劳务。与此同时,国家银行也须下调信贷利率;调整符合的税务政策、手续费及向国家财政预算缴纳的款项;平抑各劳务产品经营、生产输入渠道的燃料、原物料价格。
工商部继续加快复查、修订、制定并完善若干法律规范文本,为国内市场的国家管理工作服务,确保符合实际情况,有效为宏观经济调度工作与民众和企业的商品交换、买卖活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