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內政處主任黎青廉在會上貫徹與開展市委第19號《指示》,以落實黨中央政治局對加強建設真正廉潔、堅強、正規、精銳、現代人民公安力量,滿足新形勢的各項要求、任務的第12號《決議》。其中,市委要求須提高首長的責任,發揮綜合力量,提高各級黨委基層、政府、整個政治體系對建設正規、精銳、現代、廉潔、堅強人民公安力量之責任。
市委書記阮文年發表指導意見時強調,建設正規、精銳、現代、廉潔、堅強人民公安力量是重要、長期與經常任務。市委書記相信,在各級黨委對各方面的領導、直接與絕對的指導,政府有責任的投資、關照,各級各部門的配合與協助,人民的熱情支持,正是人民公安力量的堅固靠山,讓他們更有信心、動力繼續建設與全面發展,有足夠力量、潛能、可能落實崇高使命,出色完成獲責任的任務與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