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初步消息,此前 N.Đ.A. 曾拨打公安部热线电话,反映称于2025年7月4日,他在路上行驶时被交警工作组示意停车,并有收受钱财以放过其违规行为的情况。
河靖省公安经过核实后,确认并不存在 N.Đ.A. 所反映的情况。
N.Đ.A. 承认向公安部热线电话虚报消息,其目的在于检验该热线是否运作,以及职能机关会否核实公民所反映的内容。
N.Đ.A. 的行为已违反政府于2021年12月31日颁布的第144号《议定》第7条第3款c项规定。
9月10日,据河靖省公安厅,河靖省永安坊公安刚对 N.Đ.A.(男,生于1997年,寓居永安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50万元,原因是其向职能机关、组织报送虚假、失实消息。
据初步消息,此前 N.Đ.A. 曾拨打公安部热线电话,反映称于2025年7月4日,他在路上行驶时被交警工作组示意停车,并有收受钱财以放过其违规行为的情况。
河靖省公安经过核实后,确认并不存在 N.Đ.A. 所反映的情况。
N.Đ.A. 承认向公安部热线电话虚报消息,其目的在于检验该热线是否运作,以及职能机关会否核实公民所反映的内容。
N.Đ.A. 的行为已违反政府于2021年12月31日颁布的第144号《议定》第7条第3款c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