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上午,会议讨论关于《土地法》(修订)草案。值得一提的是,通过获得土地使用权协议或正有土地使用权的商业住房项目落实各类型土地规定得到许多代表关注。
下午,在国会大厦,由国会主席王廷惠主持讨论了关于《各信贷组织法》(修订)草案。关于信贷组织的特别监察问题,该法律草案则朝着向国家银行责成权力审核、决定把信贷组织列入特别监察事宜,当属于法律草案获详细规定的场合。对于银行清查、监察职能,草案指出,根据越南《国家银行法》和相关法律的其他规定,国家银行有权力检查、清查、监察信贷组织、外国银行分行、境外代办处。同时,国会常务委员会提议政府、国家银行、政府监察总署、相关各部委、部门(财政部)等继续制定加强措施,提高检查、清查、监察工作效果,确保信贷组织健康地活动,一旦颁行时提升法律的效力、效果性。预计,上述法律将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