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獲暫停繳納退休金和撫恤金是與今年4月相比,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減少10%以上參加社保勞工(包括停止工作、終止履行勞動合同、獲協商無薪休假的員工)的企業。勞動與榮軍社會部建議:“勞工和企業自提交建議卷宗之日起6個月內獲暫停繳納退休金和撫恤金,但不超過12個月。”與現行規定相比,勞動與榮軍社會部已對企業放寬條件,即企業有停止工作、終止履行勞動合同、獲協商無薪休假的員工的比例自20%減至10%。在提交卷宗之前,暫停繳納退休金和撫恤金的時間自“不超過3個月”改為“不超過6個月”。至於暫緩繳納時間仍保持原來的規定是不超過12個月。
對於上述建議,越南社保機關告知,已經同意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暫停繳納退休金和撫恤金的主張。然而,越南社保機關也建議對獲放寬條件的企業補充其他條件。越南社保機關副總經理陳廷料表示,社保機關同意給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導致自提交建議卷宗之日起已減少10%以上參加社保勞工(與今年4月相比)的企業暫停繳納退休金和撫恤金,如果正在運營的企業所屬以下行業和領域:運輸(陸路、水路、空路);旅店、飯館;旅遊;教育、文化、體育或在各工業區、工業組、出口加工區、高科技園區、經濟區或按權力機關要求封鎖的聚集工作區域。此外,企業須確保截止今年4月為止,已經繳納社保、醫保、失業保險。
至於餘下場合,越南社保機關建議按政府第154號《決議》繼續維持“受疫情影響導致自提交建議卷宗之日起已減少20%以上參加社保勞工(與今年4月相比)的企業將獲暫停繳納退休金和撫恤金。此外,企業須確保截止今年4月為止,已經繳納社保、醫保、失業保險。”的條件。
對於展開此建議,越南社保機關預計約有3萬9000個單位和企業,擁有約115萬勞工獲暫停繳納退休金和撫恤金,總金額達8萬4500億元。此前,疫情期間為及時給參加社保者減少困難,越南社保機關已建議給須隔離的參加失業保險的第一代親密接觸者(F1)、第二代親密接觸者(F2)輔助,每人每日8萬元。目前,約有3萬8000人正在集中隔離單位、醫院接受隔離(其中,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約2萬6000人);約有12萬人正在居家隔離、住宿單位隔離(其中,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約8萬4000人)。越南社保機關表示:“故此,在享有每人每日輔助8萬元的情況下,假設疫情演變複雜導致約3萬人被感染,約150 萬人接受集中隔離(其中,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約100萬人)以及約450萬人要居家隔離、住宿單位隔離(其中,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約300萬人),失業保險基金仍確保充足經費以輔助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