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補習這個問題該如何處理才算符合?儘管教育管理部門對教與讀課外補習活動頒佈了很多規定,學校方面也不斷提醒教員,但這活動仍在各地公開進行。值得一提的是,本市教育與培訓廳肯定從未向任何教員發給教補習的批准書,然而,很多教員仍私下開班授課。
對教與讀課外補習這活動仍如火如荼般進行但難以管理一事,教育與培訓廳近日要求各郡教育與培訓科、學校、組織和個人急速對課外補習活動作出報告。
據此,有關組織和個人要向教育與培訓廳詳細通報課外補習人員的姓名、電話號碼、現居地址和工作地點(對於任教者是公務員)和組織課外補習的地點。此外,還要報告所教學生屬於哪個級別和科目。而對於補習的中心或組織,教育部門要求報告教員人數,開列參加教補習班的教員名冊。其中,涉及在公立學校任教的教員參加教補習(包括是否得到校長同意的教員)。同時,各組織也需要明確通報教員每月最低和最高的教補習酬金額。
這個實況反映出對課外補習活動的管理與整頓工作非輕易,是教育管理界和當地政府頭疼的問題。儘管市人委會已責成教育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管理此活動,但很少地方對違規的教學地點進行檢查與處分。最近只有平新郡平治東坊才加緊對當地範圍內的補習單位進行檢查,並對違規的補習教員予以處分。
在此之前,坊政府向坊內的中小學校長寄出公文,要求各校對教員的教學課程負起管理責任,嚴禁刪減在課堂的教程,把學習內容編在教補習時間內或以任何一種形式強制課外補習。此外,正在當地組織教與讀補習的教員必須停止活動,直至得到符合規定許可後才可活動;否則將受到紀律處分等等。
其他地方對這個相當敏感的實況均表困難,也礙於抵觸。有人認為檢查教員教補習形同“窺探,通緝”(!?)
在此所提的問題是市教育與培訓部門沒有禁止課外補習活動。因此有教補習需求的個人、組織要充分執行規定,而且要有正式的執業證。沒有得到批准組織補習班,甚至是裁減課程以列入補習時間內的活動處處皆有,引起社會輿論的公憤,給學習者帶來不少的困難。因此,加強管理、整頓教與讀補習的活動,讓這種活動健康地發展,滿足社會的學習需求是迫切和至關重要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