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岛国家公园管委会4月18日表示,已就处罚及没收42株黄梅一事向胡志明市人委会及相关机关递交报告。该单位认为,初步处理依法合规、符合事件性质;同时,在所有者补充合法来源证明卷宗后,21株黄梅已获归还。
具体是,4月16日,阿T.已补充提交材料,证明其已遵守处罚决定,并提供卷宗证明在被暂扣的42株黄梅中,有21株是从内陆运至昆仑岛进行养护的。在此基礎上,检林分局批准补充卷宗,调整处罚决定,对上述21株黄梅不予没收并予以归还,理由是已核实其来源合法。
此前,据《西贡解放报》报道,4月2日,跨部门力量检查、发现阿T.存放42株黄梅,但未能按规定出示林产品卷宗。因此,他被处以300万元的行政处罚,全部树木被没收,以便依法惩处。
据供述,他曾从内陆购买45株黄梅运至昆仑岛进行养护及造型用作观赏盆景。然而,在养护过程中有3株死亡,剩余42株。在检查时,他未能出示上述黄梅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