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是,關於履行各條件以讓德國復興信貸銀行(KfW)審批延長融資時間的能力,KfW告知,如果項目有具體進展或制定代替計劃,確保項目諮詢工作,KfW將繼續審批延長融資時間。
據此,市人委會責成都市鐵路管委會(MAUR)經常與KfW討論有關與IC諮詢單位協商第13號合同附錄並採取代替措施的情況。具體是,自去年11月至今,MAUR已與IC諮詢單位屢次舉辦有關第13號合同附錄的商談。基本上已同意落實方案與新增工作的範圍。按遵守法律規定的原則,MAUR努力與IC諮詢商談解決財政問題。然而,諮詢方仍堅決要求給未完成、未滿足合同結算條件的任務與已簽訂的合同附錄結算,之後才重新提供勞務。實際上是沒法答應IC諮詢單位的這項要求,因為是其違反了法律有關管理合同的規定,導致第十三號合同附錄不能達成共識。
今年1月,MAUR已與各資助商舉行工作會議,旨在統一意見,如果與IC 諮詢單位協商不成,將採取哪些代替措施。MAUR已發文匯報KfW資助商有關與IC諮詢單位協商的情況,並建議第13號合同附錄的最後談判期限為2月10日。之後,在回信中KfW同意上述期限,旨在採取代替措施。對於KfW 延長融資時間和調整還款日期的草案,本市已經複查並同意其內容。
市人委會稱,目前KfW給項目貸款2億4075萬歐元(折合3億1300萬美元),分成兩個貸款協議。於2011年3月11日由代表越南政府的財政部與KfW簽 訂第一個協議價值2800萬歐元,第二個協議於2011年6月4日簽訂,價值 2億1275萬歐元。KfW貸款獲使用資助項目用在資訊工作和機電工程。據市人委會有關批准調整項目的《決定》,落實項目時間獲延長至2026年。因此,市人委會已建議延長融資時間至項目完成的2026年並調整還款時間從2027年起。
然而,經協商,KfW稱因內部手續存在羈絆,KfW只能將融資時間延長至2024年12月30日。同時,KfW將根據實際需求和項目的進度而繼續辦理各項延長時間的手續。市人委會將根據項目進度建議辦理延長時間手續,滿足項目融資需求。如此,延長融資時間分成兩個階段一事只是增加相關手續,完全不影響到項目的融資與進度。
市人委會建議財政部按KfW的建議,繼續辦理延長貸款時間至2024年12月30日與調整還款期限至2025年9月30日的各項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