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上述乘客的行李檢查結果顯示,內有一部分獵槍與177顆獵槍的鉛子彈。檢查時,乘客N.H.B無法出示相關證件。北部航空港務要求航空安寧機關進行筆錄,並移交違規贓物予內牌機場公安哨所依法處理。內牌國際航空港表示,過去期間,登機攜帶違禁品如:武器、爆炸物與輔助工具情況呈與日俱增趨勢。職能力量持續發現多起並及時遏止。至於過去一週,已查獲3起攜帶催淚器登機被移交公安機關懲治。
按照現行規定,攜帶輔助工具如電槍、迷藥、激光器、催淚器、煙霧彈、電棍等,以及易燃品、簡陋工具、運動槍、獵槍和其他各類類似武器功能物品進入機場限制區域,非法登機,但尚未達到刑責追究程度者,被罰款1000萬元至1500萬元。非法攜帶爆炸物、燃料和軍用武器但不至於追究刑事責任者被罰款從2000萬至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