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公文明确指出,检查以综合及评价关于在各历史-文化遗迹区的功德金、赞助额管理事宜;通过检查有助各单位、个人(主理人或获责成管理及使用遗迹区)以透明及清楚其管理的功德金及赞助额,以建立信心并对社群带来共同利益,有助发展地方文化、经济与社会。据此,检查的对象是已获国家职责机关签发遗迹证书或被列入按《文化遗产法》规定的地方遗迹名单。
检查内容将集中于接收、管理及使用为遗迹及盛会活动的功德金及赞助金情况,审核账户、设立帐簿记下功德金、赞助额的收入和支出。财政部也明确指引,财政厅主持并与文体与旅游厅、内务厅配合为省级人委会参谋关于指导及指引落实全面检查省内遗迹的功德金、赞助额管理工作;综合地方检查结果并上呈省级人委会主席审批,然后,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寄给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