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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公约》:数字环境下防范商业欺诈的技术屏障

工商部所属市场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机构正积极推动技术应用,完善监管机制,强化跨部门协作,以构建透明、健康的网络营商环境。

越南工商部国内市场管理和发展局业务处处长陈越雄。
越南工商部国内市场管理和发展局业务处处长陈越雄。

据越通社报道,随着电子商务与社交网络的蓬勃发展,假冒伪劣商品交易、商业欺诈及虚假广告等问题日益复杂。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数字空间,甚至借助KOL(关键意见领袖)和KOC(关键消费领袖)的形象推广来源不明的商品,扰乱市场秩序,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面对这一挑战,工商部所属市场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机构正积极推动技术应用,完善监管机制,强化跨部门协作,以构建透明、健康的网络营商环境。

记者就数字环境下识别、防范与处理商业欺诈问题,采访了越南工商部国内市场管理和发展局业务处处长陈越雄。

陈越雄处长表示,为加强对社交网络平台商品广告的监管,工商部部长已签署第1398号《决定》,批准新形势下打击走私、商业欺诈、假冒伪劣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峰计划,并发布第1440号《决定》,成立部长级工作组,专项负责打击与遏制走私、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商品,切实保护国内外市场及消费者权益。

在此基础上,国内市场管理和发展局加大了对开展网络广告活动的组织与个人的检查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利用名人形象推销来源不明、假冒伪劣或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行为。该局还与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局、国家竞争委员会、电商平台及其他相关部门定期协调,强化对社交网络平台违规内容的审查与处理,及时删除违法信息。

工商部坚决依法打击虚假广告、协助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及来源不明商品等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营商环境。

陈越雄处长指出,从事饮用水生产与装瓶外包业务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产品标签与溯源等相关法律法规。工商部正协同各部门和地方加强对生产场所条件的检查,监督市场流通产品质量,并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行为。

他建议消费者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和饮品时,应选择在国家主管部门注册、具备商品相关合法文件、且拥有客观真实用户评价的销售单位。

陈越雄处长强调,当前法律体系对生产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制裁已实现全面覆盖,包括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

为应对数字空间中的欺诈行为,亟需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KOL/KOC在推广违规产品时的连带责任。为此,工商部正联合相关部门和协会,提请政府修订和补充该部管理范围内的相关议定,依法严厉惩处商业活动中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陈越雄处长透露,在假冒伪劣与商业欺诈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国内市场管理和发展局认为,从传统管理模式转向基于数据和数字技术的管理模式是一项根本性、长远性的解决方案。

目前,该局正牵头建设“工贸部商品认证与追踪系统”(网址:https://verigoods.vn),为工贸部管辖商品提供溯源管理服务,协助执法部门快速查验产品来源,最大限度防范标签伪造。工贸部管理的每类产品均配有唯一的电子追踪码(通过动态二维码、NFC或RFID技术实现)。

同时,该局要求企业内部溯源系统必须通过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与工商部系统实现双向对接,确保数据完整、不可篡改,并在必要时协助主管部门追溯产品来源。

对消费者而言,可通过手机扫描商品二维码,免费获取产品产地、制造商、质量标准及有效期等信息。此举有助于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助力发现和举报假冒伪劣及来源不明商品。

此外,该局还通过数据库系统与电子印章(INS)推进行政处罚流程的数字化。这是一场从人工管理向数据化管理的数字化转型,将有效维护正规企业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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