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國會議員去年11月通過這項法令,儘管有些右翼國會議員站在反對的立場,認為這是在干涉私人家庭生活,此案仍在參議院輕鬆過關。
法國刑法已明文規定禁止對孩童使用暴力,但19世紀時民法中關於行使親權定義的附帶條例,容許父母“管教”小孩。根據法國兒童基金會的統計數據,85%的法國父母承認會體罰孩子。不過,新法律對於體罰孩子的父母並沒有提出具體的懲處方式。提出法案的國會議員博帝提到,此法主要目的是希望鼓勵社會改變教養方式。
《法國媽媽育兒經》一書的作者帕梅拉‧德拉克曼表示,法國育兒方式比英國和美國更重視傳統和權威,在法國父母眼中,體罰是被允許的行為。她引用一項全法民意調查的數據稱,19%的法國父母承認“有時”打孩子屁股,46%承認“個別時候”打孩子屁股,2%則“經常”打孩子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