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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部门加强履职纪律与纪纲

海关总局长阮文谨近日签署并颁行了第1036号《指示》,继续加强履行公务的行政纪律和纪纲;轮换、调动和改变工作岗位;领导人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控管权及责任,须以身作则;海关部门反跑官买官、肃贪。
海关部门在履行公务中加强纪律和纪纲。
海关部门在履行公务中加强纪律和纪纲。

多年来,贯彻落实党、政府、政府总理、财政部的指导,海关总局集中、统一、坚决,创新领导及协调管理方式,瞄向建设正规、现代化海关力量的目标;在办理海关手续和管理中,提高为民众与企业服务的质量;创造商业有利条件,有助提高国家竞争力;同时增强海关公务员履行公务的行政纪律和纪纲意识。

在队伍建设工作中,海关总局履行公务时已着重提高行政纪律和纪纲,结合加强对海关总局、海关局及海关分局的干部职员履职情况检查和监察工作,确保遵守法律规定以及海关部门的规定制度。

维护行政纪律和纪纲有助于提高指导、协调管理与执行法律政策的有效性及效率。特别是,海关总局颁行了一套直接规定所有海关干部职员履行公务的规章制度,从单位领导人到履职公务员;每个业务环节的检查、监察责任,对每项行为的处理、处分制裁规定。

具体是,海关总局的工作规定(与2016年10月6日第3333号《决定》同时颁行);海关总局热线电话的信息管理、使用、接收处理规定(与2016年11月10日第3899号《决定》一并颁行;实施海关手续、检查、监察的内部检查和控制规定(与2016年12月20日第4398号《决定》一起颁行)等。


确定行政纪律
与纪纲为关键因素

今年初,海关总局确定行政纪律、纪纲作为队伍建设工作的关键因素,于2023年1月19日颁行关于警报、整顿和强化各级首长履行公职责任的第375号公文。

随后,海关总局于今年2月10日举行关于贯彻实施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的会议,强化各级履行公职纪律、纪纲。该会议严肃审查、检讨并向所属单位首长责成具体任务,紧急克服现有困难及限制。

与此同时,贯彻落实海关总局的2023年重点任务;关于同步及坚决实行商业便利促进措施、提高国家管理效能、防止履行2023年国家预算征收任务中造成收入损失的《指示》;关于下达行政改革和简化海关手续指标以创造2023年商业便利的《决定》。


强化领导责任

在第1036号《指示》中,海关总局长要求各个所属单位首长,特别是负责管理直接与企业、民众相关的领域和地方,要贯彻并严肃落实法律规定以及海关部门规定。

第1036号《指示》也提出了实施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的总体任务,即集中资源实施且完成计划;2023年行政改革、简化海关手续和商业便利化的指标;海关总局行政改革和行政控制工作的重点计划。与此同时,提高行政手续改革的责任精神,增强工作解决过程中的主动性,创新、敢想敢做、敢于担当;主动、及时、有效地处理所负责单位或领域的紧急突发情况。


同步及坚决采取措施

此外,同步及坚决采取措施以创造商业便利,提高国家管理效率,打击税收流失,完成2023年国家预算征收任务。具体是,落实海关总局颁行关于同步及坚决实行商业便利促进措施、提高国家管理效能、防止履行2023年国家预算征收任务中造成收入损失的第4793号《指示》。通过海关手续办理监察及检查工作,通关后检查,专项监察,打击走私和商业欺诈;集中检查并防范有关数量、价值、代码、产地、商标等方面的诈骗。

严管、及时发现和防止非法运输、走私进口货物;进口冒牌或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禁止进口的货物;受海关监察的货物(过境货物、临时进口再出口货物、加工货、生产及出口货物)。

与此同时,在履行公务中加强行政纪律和纪纲。贯彻、严肃执行关于履职行政纪律和纪纲的党规定与国家法律;做好公务员、职员的岗位轮换、调动、变动工作;强化领导人贯彻落实党、政府、财政部、海关总局就肃贪、控管有地位及掌有权力者的资产收入等规定的责任;执行各管理领域的公开及透明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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