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平盛郡清多公寓区8座数字公寓群组投建项目第一阶段的投资商是清多住房发展股份公司,并负责兴建第四和第六号公寓。而新建第四和第六号公寓是为清多公寓区8座数字公寓的所有民户落实安置定居服务。该项目已获市人委会于2020年审批通过第一阶段的投资计划。从审批通过即日起,项目落实为期3年。
目前,第四和第六号公寓已完全拆卸3年。投资商至今仍未开展建设工作,目前,该项目已逾期落实。因此,建设厅建议市人委会责成该厅接收、并组织审定该项目第一阶段进度调整卷宗任务,以向市人委会参谋及按照政府2024年第98号《议定》规定进行审核。同时,责成平盛郡人委会指引投资商组团检定其余的6座公寓工作;制定与审批补充赔偿、安置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