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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文化內涵教學(三)

文化為載體的漢字教學方法其實是漢字分類教學法的一個分支,是對分類教學法的繼承和發展,不僅繼承了原有識字法的優點和長處,更是對原有教學法的缺點和不足進行補充與完善,對於展示漢字的深厚文化內涵,以及弘揚中華民族燦爛的文化都有積極的作用。因此,我們在實際教學中應以漢字文化的特性為依據,在原有的道路上走出一條新路,為漢字在國際上的推廣做好準備。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下面,筆者用漢字的字形結合具體的事例,以漢字的文化特性為指導進行文化分類教學。
1‧分析字形進行制度文化教學
以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為例:

“妻”‧其甲骨文的左部像長髮女子形,下為女子,上像其長髮形;字人。古文字學家徐中舒主編的《甲骨文字典》說:“上古有擄掠婦女以為配偶之俗,是為掠奪婚姻,甲骨文妻字即此掠奪婚姻之反映。”後經發展,甲骨文“妻”字中所表女子的長髮變為“十”,“又”插入髮中,便形成了今日“妻”字的字形。

“娶”在早期的文獻中只寫作“取”,如《詩經‧齊風‧南山》:‘‘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取”的本意並不是一般意義的“拿來”,《說文‧又部》:“取,捕取也。”“取”帶有“搶奪”之意。據文獻記載,因征伐而娶妻或者是因娶妻而征伐的事件是很常見的事,這些都是把娶妻與征伐聯繫起來,可見古代搶奪婚姻的遺風很是盛行。現在的“娶”字是在“取”的基礎上加了“女”旁,顯然是搶奪婚姻的習俗已經消失,而娶親的意義又很常用,所以就有了如今的“娶”字◆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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