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筆者用漢字的字形結合具體的事例,以漢字的文化特性為指導進行文化分類教學。
1‧分析字形進行制度文化教學
以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為例:
“妻”‧其甲骨文的左部像長髮女子形,下為女子,上像其長髮形;字人。古文字學家徐中舒主編的《甲骨文字典》說:“上古有擄掠婦女以為配偶之俗,是為掠奪婚姻,甲骨文妻字即此掠奪婚姻之反映。”後經發展,甲骨文“妻”字中所表女子的長髮變為“十”,“又”插入髮中,便形成了今日“妻”字的字形。
“娶”在早期的文獻中只寫作“取”,如《詩經‧齊風‧南山》:‘‘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取”的本意並不是一般意義的“拿來”,《說文‧又部》:“取,捕取也。”“取”帶有“搶奪”之意。據文獻記載,因征伐而娶妻或者是因娶妻而征伐的事件是很常見的事,這些都是把娶妻與征伐聯繫起來,可見古代搶奪婚姻的遺風很是盛行。現在的“娶”字是在“取”的基礎上加了“女”旁,顯然是搶奪婚姻的習俗已經消失,而娶親的意義又很常用,所以就有了如今的“娶”字◆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