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電文》明確指出,過去期間,國內燃料市場出現若干燃料零售企業關閉、暫時停業或以限量發售的現象,集中於若干南部區省市,隨後蔓延到北部各地方,影響到民眾的生活。
為儘早克服上述情況,政府總理要求各相關部長、單位首長嚴厲、儘快落實政府、政府總理的各項指導公文。其中,工商部長按政府在燃料經營方面所責成的職能、任務和權限,向政府全面負責燃料市場調度工作。工商部長即時指導燃料供應商為國內市場充足供應燃料,在任何背景下都須確保絕對不讓發生燃料短缺及供應源被中斷事件,滿足經濟體和社會消費的需求;加強檢查及監察企業按規定的燃料總量。按照權限,激烈開展各項措施以便從本月12日起克服燃料局部缺乏情況。儘快核查,建議按照縮短的程序及手續來修訂及補充有關燃料經營方面的政府2021年第95號《議定》和政府2014年第83號《議定》;確保科學、合理、效果、可行性及滿足實際要求和國家管理工作,國家、民眾及企業的利益和諧;並在本月內向政府總理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