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支有增無減
那是企業在市投資與貿易促進中心(ITPC)最近舉行的市稅務局與企業接觸活動上提出的反映意見。企業認為,由於國家機關的管理工作缺乏同步,所以企業儘管使用電子發票,但仍須將發票印出來,所以並沒節約時間、印刷費用,而按理只要完全在網絡上進行。具體是,商品在運輸過程中,由於若干國家管理機關沒有電子發票檢查設備,所以企業必須將發票印出,蓋紅章以在職能機關檢查時出示。另外,由於電子發票現仍缺乏同步,所以多家企業不放心,仍要求賣方將電子發票列印出來和蓋章以供儲存。
儘管第119號《議定》規定,電子發票是為了提高行政改革和稅務管理手續改革工作的質量和為了提高為企業服務質量,特別是面向統一和更簡單地管理、使用發票,但在開展的1年後,登記發行電子發票的企業只有280家,其中只有255家企業總共開立23億張有驗證碼的電子發票。
同時,據越南工商總會(VCCI)主席武進祿告知,面臨第四次工業革命的飛快發展,採用電子發票是促進企業進行數字化轉型的必然趨勢,有助企業節約時間和開支。具體是,按預測數據將縮減七成開立流程和九成與發票有關的糾紛事件;縮短99%結算時間和發票管理時間;節約八成發票開立費用。
要排解羈絆
儘管企業的電子發票採用進度緩慢,但電子發票帶來的便利是無可否認,這就是在數碼技術時代的發展趨勢。由此,稅務部門很注重排解困難、羈絆,以協助企業使用電子發票。其中,稅務機關先要建設夠大的資訊技術、數據管理基礎設施。甚至為企業提供管理系統輔助,以便企業開拓數據和應用電子發票。與此同時,有關各單位須鼓勵企業在使用電子發票的同時,需採取非現金付款措施以確保同步性。
同時,為了促進企業從按2010年第51號《議定》和2014 年第4號《議定》發行、管理從稅務機關購買的發票、訂印的發票、自印的發票的模式轉到按2018年第119號《議定》採取有稅務機關驗證碼的電子發票,各職能機關要加強有關這種發票的培訓、諮詢、宣傳工作。因為使用電子發票是符合國際趨勢,便於企業和有助稅務機關更良好地管理稅務系統。電子發票也被視為數據庫,有助企業不要像以前須儲存紙料發票,從此防止違法使用發票、欺詐、逃稅情況和確保企業之間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