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遲半年至1年
國家銀行正為關於銀行活動中的審慎比率和限額第22號《通知》的若干條文修訂和補充《通知》草案徵詢意見。草案提出了兩個將中長期貸款的短期資金比率緊縮期限與規定相比推遲了6或12個月的方案。
具體是,第一個方案是繼續保持中長期貸款的短期資金的最高比率在40% 直至2021年3月31日,並在接下來的幾年中按照舊比率逐漸降低。對於第二個方案,銀行將維持40%的比率至2021年9月30日,此後逐漸降低。根據國家銀行的解釋,為了降低資金成本並向客戶展開優惠利率,銀行需要繼續保持短期資金在融資結構中的比例。
在當前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存款利率處於下降趨勢,銀行很難調動長期資金來平衡其資源,從而做到按照第22號《通知》的路線圖從2020年10月1日起,降低中長期貸款的短期資金最高比率從40%降至37%。如果將中長期貸款的短期資金緊縮期延遲6或12個月的提議得以通過,銀行將有更多時間來促進長期融資,平衡其資金來源。
此前,越南國家銀行於2019年底制定路線圖,逐步緊縮用於中長期貸款的短期資金的最高比率,以通過頒行第22號《通知》增強系統安全性和資金流動性安全性。據此,逐步降低用於中長期貸款的短期資金的最高比率路線圖如下:從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是40%;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是37%;從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是34%;從2022年10月1日起是30%。
為信貸機構解決部分困難
根據國家銀行的統計,到2020年3月底,中長期貸款的短期資金比率為29%。國家銀行本市分行副行長阮黃明表示,設在本市的14家銀行已符合第22號《通知》的規定,甚至降低了中長期貸款的短期資金比率低於40%。銀行不敢“越規”,因為如果被發現將受到嚴懲。
實際上,債務重組可能導致未償餘額從短期轉向中期和長期,從而影響信貸機構的貸款來源結構。銀行系統的資金流動性非常充裕,證明中長期貸款的短期資金比率不是問題。但如果想給企業提供更多輔助,推遲路線圖將消除信貸機構的部分困難。
國家銀行關於指引信貸機構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客戶重組債務,豁免、降低利率的第1號《通知》允許信貸機構重組債務並延長債務償還期限,以防止由於客戶失去償債能力而導致債務被轉向其他組類。這也導致部分未償還的貸款從短期轉移到中長期,從而影響信貸機構的貸款資金結構。
某小型股份制銀行總經理表示,該銀行已主動降低中長期貸款的短期資金比率。然而,面對市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困難,要滿足第22號《通知》提出的路線圖並不容易。因此,《通知》推遲縮緊資金比率的期限是必要的。
新韓銀行越南分行零售部負責人鄭鵬宇認為,新冠肺炎疫情的進展無法預測,因此該銀行支持推遲用於中長期貸款的短期資金最高比率的採用路線圖的方案。這將對信貸市場產生積極作用,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對幾乎所有行業都產生了不利影響。
為了降低中長期貸款的短期資金比率,除了減少中長期貸款的餘額之外,銀行還可以增加融資資金。但金融專家黃寶山認為,要在當前低利率的情況下招引資金並不容易,尤其是在流行病和金價上漲的背景下◆
過去20年中,國家銀行反復修改了用於中長期貸款的短期資金的最大比率規定。其中,國家銀行從2010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間在第13號《通知》中放寬了比率限額規定。之後,國家銀行頒行第36號《通知》,規定比率限額是60%,然後從2019年1月1日起降低至45%,而至現在第22號《通知》是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