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為了加強管理工作與及時克服在普通教育單位裝備教科書與參考資料的不足之處以為2020-2021學年服務,教育與培訓部要求各教育與培訓廳長指導普通教育單位按規定落實教科書裝備事宜,充分確保質量、數量與及時提供2020-2021學年。
對於參考資料,按教育與培訓部2014年7月7日第21號《通知》規定落實有關幼兒園、普通教育與成人教育單位,管理和使用參考文化品出版與學校規章。
具體是,要求絕對不可強迫學生必須購買參考資料;家長與學生按照實際需求自行購買並無強制要求;普通教育單位應及時和充分提供有關學校使用參考資料的資訊以讓學生和家長知悉選擇。
教育與培訓部要求各教育與培訓廳開展監察和檢查普通教育單位的教科書和參考資料裝備事宜,及時揭發並從嚴懲處違規場合。今年9月20日之前,各教育與培訓廳須向教育與培訓部匯報落實上述內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