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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住房单位提案亟需地方积极参加

实际上,若干地方选择不利的位置投建社会住房,导致项目没有进展或房子建起来后的入住人数较少。
宁顺省藩朗-占婆塔市的一个社会住房项目全景。
宁顺省藩朗-占婆塔市的一个社会住房项目全景。

今年4月3日,政府副总理陈鸿河代表政府总理签署了批准关于在2021年至2030年阶段为低收入者与工业区工人投建至少100万个社会住房单位的提案。

该提案强调了各省、市政府的角色及责任,地方制定和批准都市、农村、工业区、培训研究时,就要确定用于投建社会住房与工人宿舍的土地面积。


伟大人文计划的亮点

社会住房是指国家按《住房法》对住房辅助政策受益人提供住房。这意味着国家将辅助各个社会住房项目,购房者将享有比商品房更优惠的价格。

根据2014年《住房法》的规定,9个对象可以购买社会住房:革命有功者;农村贫户、贫困边缘户;经常受自然灾害和气候变暖影响的农村民户;城市贫户和贫困边缘户;在工业区内外各家企业工作的劳工等。购买社会住房的条件是未有自己房屋,尚未购买、租赁或租购社会住房,还没享有住房及土地辅助政策。

到2030年投建100万个社会住房单位的提案是一个具有深厚人文关怀的大工程,帮助低收入者也有合适的住处。该提案的亮点是在849万亿元的总预期资金中,社会化资金是关键;政府责成建设部研究国会的《住房法》草案,试行落实若干社会住房发展促进政策;将补充一些规定,如调动地方发展投资基金的资金与外国资金,以发展社会住房;社会住房发展指标是地方5年以及年度社经发展指标。

政府要求各地方与国家银行配合,为社会住房和工人宿舍投资商、购房者开展价值120万亿元的信贷计划与其他信贷计划。这些群体的不同贷款期限利率低于市场上各家国有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的1.5%至2%。

社会住房投资商甄选规定将瞄向鼓励社会化来修订。

投建至少100万个社会住房单位提案的基础是政府总理2011年11月30日颁行第2127号《决定》中审批在2020年、至2030年愿意的国家住房发展战略。

该战略制定的目标是在2016年至2020年阶段,全国的永久性住房率达约70%,河内、胡志明市住房发展项目的公寓住户单位比例达逾90%,三级以上城市的住房租赁率占住房基金的30%以上;到2030年,全国的人均住房面积达30平方米,最小住房面积达每人12平方米。


需要各地方更积极参加

据越南房地产协会的统计显示,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处于黄金时期、适龄劳工占70%、年轻家庭的发展并想搬离大家庭等,住房需求越来越迫切。目前,我国的逾40%人口居住在城市。

建设部测算,全国各城市的逾170万人遇到住房困难,有170万人需要稳定的住房。从今到2030年,全国需要240万个社会住房和工人宿舍。

开发社会住房和工人宿舍的结果低于既定目标。具体是,全国迄今只有780万平方米,而既定目标是1250万平方米。因此,根据国家住房发展战略,仅完成约62%计划。

据国家审计机关对社会住房计划的审计结果显示,在2016年至2020年阶段,预计将投建15个社会住房项目,但至今还没有哪个项目竣工。具体是,在15个项目中有2个尚未动工建设;7个项目未获审核投资主张或投资项目;1个项目没有开展情况的信息;2个项目停止开展社会住房计划;3个项目获批准转为商品房投资目标。

社会住房需求较大,但土地基金仍存在许多不足的问题。在2256个商品房发展项目与城市发展投资项目(总面积达近4万3800公顷)中,只有约1040个项目将土地基金的20%投建社会住房(只达至2020年社会住房发展需求的36.34%)。

专家们介绍,如果地方政府不积极参加,社会住房市场很难发展。

除了政策不完善及不同步、资金缺乏、企业漠不关心等原因外,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地方对社会住房项目不感兴趣。

在至少100万个社会住房单位的提案出台之前,投建社会住房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和地方的国家财政预算。

国家资金有限,而对社会住房项目感兴趣的企业少之又少,地方政府须更坚定地承担责任。各省、市可落实辅助及优惠政策以招商引资。

社会住房不是对住房予以包给,但资金回收当然会很慢。投入的资金将获保全,也绝不是20至30年后。

实际上,社会住房的土地基金并不多,因为各地方主要储备土地以进行拍卖或用于高利润的项目。

若干地方选择不利的位置投建社会住房,导致项目没有进展或房子建起来后的入住人数较少。与此同时,各个“黄金”地段只用于投建商品房项目。

在海防市某个社会住房单位的配景图。

在海防市某个社会住房单位的配景图。


责任明确

投建至少100万个社会住房单位的提案,对各地方规定非常明确的责任。

对于投建社会住房和工人宿舍的土地基金,上述提案修订、补充关于社会住房发展土地的规定。据此,地方制定和批准都市、农村、工业区、培训研究时,人委会一级有权要规划并确定用于投建社会住房与工人宿舍的土地面积。

各地方要确保社会住房发展土地基本须符合不同期间的地方规划、土地使用和住房发展计划。此外,各地方要实施具体的机制和解决方案,以简化制定及审批项目、交地、租赁土地、清拆场地和投建等方面的行政手续,旨在辅助、鼓励及吸引企业(特别是房地产领域各家有声誉的大企业)参加且开展社会住房、工人宿舍投建项目,将为市场创造供给需求。

根据上述提案,社会住房发展目标是地方必须完成的5年以及年度社经发展目标。提案补充了关于规划及分配工人宿舍发展土地基本的规定,在制定及审批工业区规划时,人委会一级有权须在工业区的商业及服务用地中腾出土地基金以投建可为该工业区各家企业劳工服务的宿舍、服务工程、公共设施等。

关于社会住房发展信贷方面,提案确定投资发展社会住房是地方中长期资金的投资项目。

通过对新资金来源和现有资金优化的规定,提案修订、补充关于住房发展资金来源的规定,以限制依赖国家财政预算的资金来源;补充地方投资发展基金为社会住房开发筹集的资金,限制将国家财政预算的资金用于发展基础设施的目的,符合《公家投资法》的规定,补充向外国筹集资金的形式以发展社会住房。

此前,在今年4月1日第194号公电中,政府总理范明政要求各地方严格遵守有关规划工作、规划公布的法律规定,分配土地基金要符合规划、土地使用计划、建设规划、住房发展计划以开发社会住房。

各地方要检查并严格遵守有关将商品房、都市区项目技术设施投资土地基地腾出20%的规定,依法用于投建社会住房;须公开并向各家企业介绍用于投建社会住房的土地基金,以供研究和建议投资。

政府总理也要求规划,同时在合适、方便、大规模、技术及社会设施齐全的地方开展社会住房与工人宿舍项目,特别是在河内、胡志明市等各大城市。

各地方紧急检查并综合正在遭遇确定具体地价、交地、租地、转换土地目的等法律手续羁绊的项目,着力解决、消除阻碍,秉持责任感,绝不回避、不推托;从今年第二季度起,每个季度向政府总理报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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