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市教育與培訓廳要求考場負責人、有學生參加高中畢業試的學校校長不得組織普及考試規定或集中指引活動,而只透過電子信箱、網站或短信向考生通知各項有關內容,例如:准考證號、考試成績、考室、考試時間等。
學校與市、郡、縣郵局配合在本月27日前向學生寄送准考證;指引家長、考生若屬於因受新冠疫情影響(由於居住地被封鎖或是確診、第一代、第二代密切接觸者)而無法在7月7和8日參加考試的場合,須提交有關證明,以安排參加第二期考試。
考試期間,考生要注意身體健康,考試前須測量體溫及在家做醫療申報,若出現發燒、咳嗽等症狀,須向考場負責人申報,以作出符合的處理。宣傳及要求接送考生的家長須遵守防疫規定,不得在考場前聚眾。對於各考場,市教育與培訓廳指導各考場在考試前後須進行消毒清潔環境。分工人員指引考生盡快進入考室,不得在考試前後聚集、交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