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縮中高檔住房貸
國家銀行正為有關商業銀行、外國銀行分行活動中的限額和安全保證比例規定的《通知》草案(取替第36號《通知》)徵詢意見。草案附錄中已對若干應收款項的風險系數作出了調整。具體是,50%的風險系數適用於以借款人的住房(包括期房)、土地使用權、與土地使用權相連的建築工程來全部擔保的應收款項。這些應收款項還要滿足到個人貸款購買社會住房,購買政府補貼計劃或項目的住房;個人購買價值15億元以下住房的條件。值得注意的是,150%的風險系數適用於個人客戶的貸款本金自30億元以上,為生活需求服務的應收款項。此系數比舊規定高出3倍。
除了上調不動產的風險信貸系數之外,草案還對中長期貸款提出兩個短期資金調整方案,從目前的40%逐漸下調至30%。而不動產市場的貸款通常對中長期資金有較高的需求,因此降低此比例意味著流入市場的資金減少。在此草案中,建設部也提議嚴密監控房地產信貸,具體是緊縮信貸資源,降低高級項目以及一個投資商要為多個項目大量貸款的貸款限額。
國家銀行表示,對消費貸款、30億元以上的高級住房貸款提高風險系數也限制貸款資金流入不動產,有助在市場惡化時降低風險。各家商業銀行務必制定措施和計劃以確保自《通知》生效之日起最多6個月後將遵守規定。
應限為20億元
關於為中長期貸款調整短期資金的方案,市不動產協會主席黎黃州建議應選擇維持40%的比例至2020年的方案。從2021年起將降至37%,到2022年是34%,2023年是30%。即應分為3個階段的下調路線圖以限制信貸流入不動產而不會太突然。至於對貸款本金自30億元以上,為生活需求服務的個人客戶的應收款項採用150%的風險系數不會對大部分購房者造成影響,因為30億元以上屬於中高檔了。
然而一般情況下,購房者獲得不動產價值的70%貸款額,因此應規定對貸款購買房地產、公寓單位自20億元起(相當於售價約30億元的住房價值的70%)提高風險系數。如果規定自30億元以上的貸款才提高風險系數,這意味著該不動產價值可能高達40億至50億元了。
銀行金融專家阮智孝也認同給中長期的短期資金從40%下調至30%的路線圖。此規定將促使企業不依賴銀 行資金,而主動接觸其他資金渠道,如發行股票、債券或與外國夥伴合作等。基於國家銀行的上述動態,房地產信貸閥門將日漸縮小。由於融資經費增加,不動產貸款利率將會提升。某房地產公司代表認為,約束高級房地產信貸將鼓勵投資商開發20億至30億元以下的住房項目,以滿足實際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