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環保機關(EPA),UV指數從0至2級是低指數,然而出門時仍須護膚。當UV指數從8至10級,在不防曬而直接遭紫外線照射約25分鐘後會有被灼傷危機。UV指數從11級以上是很高指數,十分危險,若不防曬而直接與太陽接觸約15分鐘後,皮膚會被損壞及眼睛會被灼傷。
中央皮膚病醫院所屬皮膚照料與鐳射科副科長阮進成醫生勸喻,民眾須使用口罩、穿深厚及符合規準的外套以防範UV。此外,當須出門並與太陽接觸時,民眾要使用符合的防曬霜。例如:夏天去海灘須使用SPF 50+指數的防曬霜。
從白天至傍晚期間要經常使用防曬霜,日均3次或者約3小時須塗抹一次。與太陽接觸20分鐘前要塗抹防曬霜。若不在太陽直接接觸的環境工作,民眾可使用SPF指數低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