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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户不采用电子发票将被处罚

〔本报消息〕自今年6月1日起,年营收从10亿元以上的个体经营户将须使用收银机操作电子发票。如此,从现在起,家庭经营户务必重新核查营收额,并确定是否属于强制规定使用收银机。具体是,包括商品零售领域如膳食、饮料、住宿劳务、保健、剪发、美容、消遣娱乐与客运活动等。

经营户开展收银机操作电子发票取代手写记账。
经营户开展收银机操作电子发票取代手写记账。

关于使用收银机操作电子发票事宜,在都市,买卖双方交易对POS收款机结算已司空见惯。但乡村开展有所困难,因民众已习惯记账收款传统方式。然而,按规定,经营户亦可使用其他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或电脑取代POS收款机,但须具备纳税应用与税务机关现时互联互通。

为辅助经营户逐渐习惯采用现代电子发票,税务机关同税务咨询协会与税务代理举行会议,并与收银机操作电子发票劳务措施供应组织一道向每一经营户展开集训、安装和指引。同时所有劳务免费提供经营户为期6至12个月。此外,税务机关也举派税务干部向每一个经营户提供资料指引。

迄今,本市5万1000个纳税人与经营户已有1万5000个采用收银机操作电子发票。从今至6月1日,将继续开展至所有属于须采用电子发票的经营户。这是初步举措让民众良好意识也是落实第68号民营经济发展《决议》逐渐从经营户转至企业发展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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