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胡志明市农业与环境厅建议各厅、部门、单位及地方密切关注南部气象水文台、国家气象水文预报中心和本市民事防守指挥处网站发布关于“海鸥”台风动态的天气预报消息。
各单位须做好防灾应对方案,特别是在“海鸥”台风可能影响本市区域时,需防范旋风、雷电、狂风、山体滑坡及因强降雨加上11月上旬潮汛期而引发的内涝。同时,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全天候值勤制度,随时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与事故,掌握台风发展态势,预判最不利情况,以及时作出有效应对。
对于沿海各坊、乡、岛屿及崑崙岛特区,本市边防指挥处、市海岸通讯台、市水产与渔检分局等单位,市农业与环境厅要求密切监控“海鸥”台风的一切动态,并及时向船主通报掌握台风的进展。
市建设厅、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运营中心及各相关单位须与坊、乡、特区人委会紧密配合,高效运行蓄水池、排水闸、排水管道及移动水泵设备,及时应对因“海鸥”台风影响强降雨,加上潮汛、油汀湖泄洪造成的不利内涝情况。
此外,市农业与环境厅建议市绿树公园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迅速处理因“海鸥”台风造成的树木倒伏事故。
市旅游厅通知各旅游船单位,在恶劣天气、巨浪与强风条件下不得在河上、海上航行,并在船只出发前严格检查确保游客安全措施。
市农业与环境厅提示,在11月5日至6日期间,东海中心区域(包括长沙特区)以及岘港至庆和海岸海域可能受风力强达12至14级、阵风17级以上影响,海浪高达8至10米。所有在上述危险海域活动的船只与工程将受到旋风、雷电、狂风与巨浪的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