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委会表示,该公文的颁布旨在落实建设部于2026年3月23日下发关于加强建材价格管理与平抑的第4385号公文中的指导;同时主动应对建材市场的波动,确保公共投资项目和重大工程的物料供应。
胡志明市人委会要求各厅、部门及地方继续严格执行关于价格的法律规定,以及政府总理关于建材、燃料和投入原材料价格管理与平抑工作的相关指示;加大检查与监察力度,坚决制止囤积居奇、捂盘惜售、哄抬物价以及利用市场波动不合理涨价的行为。
其中,建设厅被交付主动跟踪市场动态、收集并处理建筑材料价格信息;通过审查和评估价格波动情况,以便参谋了各项符合性管理措施。该厅还负责及时更新、调整并公布贴近市场水平的建筑材料价格及建筑价格指数,特别是针对因受燃料价格影响而出现异常波动的材料种类。
胡志明市人委会要求建设厅配合农业与环境厅审查建材的使用需求,优先确保国家重大工程、战略投资者以及紧急民生工程的供应。农业与环境厅被交付定期审查用作普通建材的矿产矿区储量,加快开采许可证的签发进度并提升开采产能。
此外,工商厅将主持并配合财政厅加强市场检查与管理,严厉查处价格领域的违规行为。胡志明市公安则负责配合打击并处理涉嫌囤积、捂货、哄抬物价等具有刑事犯罪迹象的行为。
对于胡志明市人委会直属的各建筑投资项目管委会,市人委会要求其主动预测材料价格波动,严格控制投资成本,审查正在执行的合同,并配合承包商解决困难,确保各项目和工程的实施进度依法依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