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排查,许多纳税人已按规定主动申报、结算或授权给支付收入组织进行结算。然而,仍有不少属于须直接与税务机关进行结算的场合,但未提交卷宗或结算授权不符合规定。
这些主要是同一年内从两个以上支付组织领取工资、薪金和产生需补缴税款的场合,在其他地方的年度总收入超过1亿2000万元,或临时性收入总额不超过1亿2000万元但未被扣税或已被扣但未达10%比例。
此外,根据企业在税务结算申报表中申报的数据,税务机关也提醒在结算年度内与多个支付收入组织签订劳动合同的个人场合。对此,胡志明市税务机关建议纳税人主动排查,对2025年及此前各纳税期进行结算和补纳少缴税款(若有)。
在督促的同时,税务机关继续协助纳税人下载、安装和使用eTax Mobile应用程式,以便查询2021年以来收入信息、税务结算数据,以及申报、结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也可在税务部门公共服务网站上进行在线申报,或直接联系管理税务机关以获得指引。
除了协助纳税人履行结算义务之外,胡志明市税务机关还开展专题计划,以加强对高收入个人和有执业许可证或证书的独立职业者的个人所得税管理。
胡志明市税务机关表示,若发现个人有违反税收法律行为且有犯罪迹象,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将卷宗移交调查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