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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习的法理与道理

[本报消息]根据从本月14日起生效的2024年教育与培训部第29号《通知》已规定教师不得按照学校的教育计划而为其直接授课的学生开办有收费的补习班事宜。

教师指导学生完成作业。
教师指导学生完成作业。

尽管在社交网站上对上述政策仍有不少争议,但基于法理与道理上,我们可以肯定,禁止教师从其直接授课的学生开办有收费补习班一事是个完全合理的规定,旨在确保教育中的透明、公平性,且避免出现利益冲突事件。

利益冲突事件出现当一个人既负责履行公共任务,又有个人利益而很可能对他们的决定或行动客观性造成影响。在教育环境下,如果一名教师边教授正规课程,边从其学生们收取补习费用,这很可能会造成一些负面后果,如:在学习评价方面有偏见,强迫学生们参加补习班以取得高分数和造成学生之间的不平等现象。至于法理方面,《肃贪法》明确规定持有职务、权限的人不得利用其工作岗位而从中进行个人牟利。除了法理基础之外,该规定还具有深刻道德意义。教师是一位导向并向学生传达知识的人,因此他们须保持教学过程中的客观与廉政。禁止教师从他们直接授课的学生收取补习费用规定是个正确的政策,既符合于法律规定,又能满足职业道德要求。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而且还是一个道德需求,旨在建设一个更透明、质量与公平的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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