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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社會住房貸款年息為 4.8%

〔本報消息〕按政府第100號《議定》規定,政府總理最近已簽署有關優撫銀行對社會住房優惠貸款利率的第370號《決定》。
自首筆貸款到位之日起,購買社會住房的對象至少須貸款15年。(示意圖源:K.Linh)
自首筆貸款到位之日起,購買社會住房的對象至少須貸款15年。(示意圖源:K.Linh)
具體,按照政府於2015年10月20日頒行有關發展與管理社會住房第100號《議定》優撫銀行今年對購買、先租後買社會住房,新建或裝修住房等對象適用的優惠貸款年息為4.8%(即每月為0.4%)。

逾期債款利率等於貸款時利率的130%。據第100號《議定》,享有優惠貸款購買、先租後買社會住房,新建或裝修住房的對象也在《住房法》第49條第1、4、5、6 和7款中有規定。上述對象至少須貸款15年,自首筆貸款到位之日起。至於顧客的貸款需求低於最短期限,均可與銀行商討有關更短的貸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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