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议定》草案明确指出,国家财政预算将对在农业和农村投资项目,并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的企业提供辅助,具体是农产品加工单位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相当于公共投资法律规定的B组项目以上;农产品保管投资项目(包括烘干、照射、消毒灭菌、冷库、生物学保管),而设计产量至少每天100吨。国家财政预算收入的最高辅助金额为技术基础设施结构系统投资费用的三成,但每个项目不超过150亿元。
国家财政预算收入向同时满足各项条件的企业提供辅助:向农业与农村领域投资的项目;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或收到用家庭户、个人的土地使用权斥资原料区为上述项目服务的企业。国家财政预算收入对原料区的基础设施系统投资费用最高每公顷辅助5000万元,但每个项目亦不超过1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