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國家銀行總行長建議各省、市委書記、人民議會主席、人委會主席指導開展為產銷、消費服務的信貸擴大措施,旨在防範和取締“黑信貸”活動。
具體是,上述機關繼續與銀行配合,有效提供信託貸款、通過存款-貸款組等信貸服務,加強宣傳工作以讓民眾深入瞭解“黑信貸”活動的危機和危害,推介正式貸款提供渠道,有助民眾與良性財政服務接軌,滿足為產銷和消費服務的資金需求。
與此同時,通過各組織的財政基金,增加貸款資金和服務,加以滿足民眾,尤其是貧困工人、勞動者和婦女的貸款需求。
未來期間,國家銀行將加強配合,直接與上述機關舉行會議,互相交換資訊、評價和監察落實有關信貸活動的法律規定,以及銀行部門的信貸計劃、政策等情況,確保民眾、尤其是貧窮者可以全面與財政服務接軌,限制“黑信貸”活動◆